关于征集提案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2年09月19日
各位委员:
政协提案是政协委员、参加政协的党派、团体和政协专委会向政协全体会议或常委会提出的,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后交付有关单位办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。提案是人民政协行使政治协商、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;是参加政协的党派、团体和委员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祖国统一大业献计出力,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种重要方式;是协助党和政府加强与各界人士的联系,实现决策民主化、科学化的一条重要渠道。
政协委员有荣誉,更有责任和义务履行政协职能,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。希望参加政协的单位和全体委员,认真学习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条例,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,为我市的改革、发展和稳定积极建言献策,多提提案,提好提案。
书写提案时请注意以下几点事项:
一、提案应围绕卫辉市委、卫辉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全市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提出,保证提案的严肃性。
二、提出提案要有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,做到案由准确,内容明确具体,有情况、有分析、有建设性意见,保证提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。
三、提案可以委员个人(包括省、新乡市驻卫委员)或联名提出,也可以政协各专门委员会、工作组或人民团体名义提出;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,发起人签名应列于首位,以团体名义提出的提案,应有该组织负责人的签名并加盖公章。
四、提案须一事一案,文字表达清楚,书写整洁。应使用统一提案纸,按照格式逐项填写,须用钢笔或黑色中性笔书写。提案题目统一为“关于…………的建议”。
五、会议期间的提案,由大会提案组收集,提案组设在乡镇干部培训中心综合楼1519房间,联系电话:15937309950。闭会后提出的提案请及时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。
政协卫辉市委员会办公室
2022年4月16日